各纳税户: 为合理配置地税征管力量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,经上级批准,从6月15日起,我局基层征管机构及征收管辖范围等进行了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撤销直属税务分局、芝英税务分局、象珠税务分局,设立江南税务分局、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、西城税务分局。保留古山税务分局。设立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芝英延伸点、西城税务分局象珠延伸点。 二、各基层税务分局征收管辖范围作如下调整: 1、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(地址:银川西路113号,芝英延伸点,地址:南市街15号)征收管辖范围为经济开发区、芝英街道。 2、江南税务分局(地址:华丰西路95号)征收管辖范围为江南街道、东城街道、石柱镇、前仓镇、舟山镇。 3、西城税务分局(地址:九铃西路1061号,象珠延伸点,地址:象珠镇派溪吕村)征收管辖范围为西城街道、城西新区、象珠镇、唐先镇、花街镇。 4、古山税务分局(地址:古山镇经纬路6号)征收管辖范围为古山镇、方岩镇、龙山镇、西溪镇。 特此告知。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|